行政單位可以返聘退休人員嗎
行政單位可以返聘退休人員,但這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以下是返聘退休人員時需要考慮的要點:
1.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機關單位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
2. 返聘條件 :返聘通常適用于那些身體狀況良好、有繼續工作意愿,并且能夠勝任工作的退休人員。
3. 辦理程序 :
個人提出書面申請;
單位集體研究同意并經公示無異議;
業務主管部門審批;
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4. 合同事項 :用人單位與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應簽訂《離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明確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內容、報酬、醫療、工傷、爭議處理等事項。
5. 審批權限 :返聘通常需要經過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批準。
6. 例外情況 :對于從事黨務、行政工作職位的人員一般不返聘。
需要注意的是,返聘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的,它需要根據具體的工作需要和退休人員的個人情況來確定。此外,返聘人員不能利用在職時的權利關系為返聘單位做不正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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